聽新聞
0:00 /
0:00
獨/壽險投資ETF單一上限比重 保險局兩大重點定版

據指出,保險局今日再度召集業者開會討論壽險業投資ETF單一上限比重,其中將朝兩大方向定調,其一,壽險公司投資ETF單一上限比重不得超過30%;其二,倘若現行已超過30%的部分,不會強制賣出,但超限的部分若賣出之後,不得再買回。
據了解,原先業者的提案,是希望超限的部分,未來再加碼的部位最多以賣出部位為限,現在則規定,若部位未降至30%以下,超限的部位賣出之後就不能再買回,除非已經回到30%。
該案從3月討論迄今歷時兩個月,情勢總算明朗,原本保險局擬將每檔ETF的單一保險公司持有上限,從現行的ETF規模在30億以上者上限為50%、30億以下70%,一律大降至10%,結果引發保險業及投信業嘩然,認為將嚴重妨礙ETF市場的流動性,尤其壽險業對於ETF將淪為「只能賣但不能買」,造成賣壓且不利價格,在業者力陳衝擊之下,保險局最後同意,將比率降至30%,並且會朝上述兩方向定版。
舉例來說,倘若A檔ETF規模為100億元,30%就為30億元,倘若某壽險業者目前持有A檔ETF約50億元,這時比率為50%,已超過30%的限額,若這位業者賣出A檔ETF 10億元,想再買的話,除非這位業者已把A檔ETF的持有水位降至30億元以下,才能再買進。
投信業者和保險業者都認為,其實不用再大幅下修規定被動式ETF的上限,現有的保險法就已規定,保險業者投資ETF的比重,不能超過可運用資金的10%,而且,倘若過份壓低保險業者的投資上限,也會衝擊台灣的ETF流動性。尤其台灣的ETF量能已經排名全亞洲第三,僅次於大陸和日本,而債券ETF更居冠,此外,倘若限制壽險業買進新台幣計價的美元ETF,等於限制壽險對匯率的自然避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