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節連假 113年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期限延至2/5
財政部今天表示,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原為1月31日截止,但因遇春節連假,期限展延至2月5日,呼籲扣繳義務人留意申報期限,善加利用網路儘早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天舉辦例行記者會,局長樓美鐘在會中提醒,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已自今年1月1日展開。
樓美鐘指出,原法定申報截止日為1月31日,不過,因1月下旬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因此申報期間延長至2月5日止。
樓美鐘表示,上述各類憑單可採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申報,其中網路申報可說是最便捷又省時,扣繳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中區國稅局說明,扣繳義務人及信託受託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IMX)」軟體,安裝於Windows 7或更高版本的電腦上,透過工商憑證IC卡、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XCA),或扣繳單位自行於報稅網站申請的報稅密碼為身分驗證,並依申報軟體的說明及操作步驟完成憑單申報,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提醒,扣繳單位上傳資料若有誤,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網路辦理更正申報時,應注意每次更正申報會覆蓋前次申報資料,更正申報須重新上傳應申報的全部資料,取得申報成功訊息後,應核對件數、總額及稅額等數據無誤,才完成更正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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