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產創優稅 避踩三地雷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擴大租稅優惠範圍,專家提醒,新版產創條例應避免誤踩三大地雷,包含新技術定義、適用時間認定、海外投資申請規定,企業申請優惠時應特別留意。
勤業眾信國內租稅負責人張瑞峰表示,此次修法新增與修正共九項內容,被業界視為美國對等關稅措施下的一場及時雨,對中大型企業及新創公司都提供更有力的租稅支持,企業應關注適用規定,以免權益受損。
張瑞峰指出,此次修法將既有的智慧機械、5G、資安等項目,原優惠適用期間僅至2024年底,修法後延長至2029年底,同時將AI、節能減碳技術納入抵減項目,申請適用金額上限提高至20億元,較原本倍增;另降低創投實收資本額門檻、放寬天使投資人優惠等。
不過新版產創條例須留意三大焦點,避免不符規定,影響自身權益。首先是新技術定義,張瑞峰解釋,AI技術定義包含機器學習、深度學習、大型語言模型等,可用於優化企業營運效率;節能減碳技術則包括製程改善、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碳排等應用,企業應留意投資適用範圍。
其次是適用時間認定,張瑞峰提醒,修正後租稅優惠適用,是以企業投資決策時點、也就是「訂購日」為認定時點,而投資抵減年度則以「交貨年度」認定,也就是說,自2025年起才訂購的AI或減碳項目,才能適用新制投資抵減。
舉例而言,企業在2024年12月31日前訂購符合現行條文所定項目,應適用舊制,即使交貨年度落在2025年,仍應依原條文適用投抵,適用舊制支出金額上限10億元,且若訂購AI、減碳等項目,將不得適用新制,無法投資抵減。
最後,此次修法也加強海外關鍵投資管理,因應國際技術戰升溫,新修條文第22條明定,企業若要投資「特定國家、地區或關鍵技術」,且金額達一定門檻,必須事前申請主管機關核准,若未申請就進行投資者,可處5萬至100萬元罰鍰。
張瑞峰表示,經濟部將會同財政部訂定相關子法,將明確規定包括AI、節能減碳項目適用範圍、投資新創事業規範、特定國家或地區、產業或技術、金額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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