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寄存郵局 視同送達
沒收到稅單就不需要繳稅嗎?台中稅務局提醒民眾,稅單採掛號寄送,若未領回被郵差寄存於郵局,即便未實際收到,也一樣視為已送達,若未在期限內繳納,不僅會被加徵滯納金,還可能遭到移送強制執行。
舉例來說,近期有民眾阿華(化名)到稅務局表示,他完全沒收到使用牌照稅7,120元的稅單,卻突然收到來自行政執行署的「傳繳通知書」,要求他繳清稅金與滯納金總共7,832元。
經查才發現,原來稅單當時已以雙掛號方式寄出,但他未在家收件,稅單被寄存於郵局,而他也未前往領取,導致未繳納、遭罰款並被移送。
稅務局說明,稅單會以雙掛號寄送至戶籍地址,如果收件人不在家,郵差會將稅單寄存於郵局,並張貼送達通知書於住戶門口或放置信箱,提醒民眾領件,這在法律上稱為「寄存送達」,一旦寄存完成,就算民眾沒有實際領到,也已經視為送達,繳稅期限依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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