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美日關切…鮮乳標示恐轉彎?明將開會協調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超過30天乳品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遭產業界極大反彈。上個月行政院指示,保存期限在14天以下才能標示鮮乳,但據傳食藥署接獲美日關切下恐政策轉彎,明將開協調會,邀集相關部會與產業共同討論。
去年4月農業部在進口牛乳的標示給兩項建議,針對效期30天以上進口鮮乳得標示「長效鮮乳」的甲案,或是標示「長效乳」的乙案,但也強調基於農產輔導及發展需求,建請可優先採用乙案,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憂心國產鮮乳失去競爭力。
行政院上個月定調,保存期限14天內才能標示鮮乳,但據傳在國際壓力下,標示政策恐有轉彎可能,明天將召開協調會議,農業部、食藥署、產業代表及乳品加工業者代表均會與會。
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表示,根據國內CNS 3056規範,鮮乳標準適用於以100%生乳 為原料,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供飲用的乳汁,CNS 3056制定後歷經了12次修訂,最後一次修訂是在2015年2月16日,不過在殺菌溫度、包裝、冷藏等仍沒有明確規範和定義,因此進口的延長效期乳(ESL)也沒有違反台灣的鮮乳規範,顯見我們的規範是有模糊空間的。
方清泉說,行政院下指示說14天以上不能標示鮮乳,在國外業者看來是有疑慮的,CNS 3056規範在幾十年前推出時,當時台灣頂多進口奶粉,如今液態奶進口量變多了,公平競爭原則下確實存在貿易障礙,樂見政府重新規畫清楚,讓國內鮮乳和進口乳能夠區隔,也讓國內外業者都能在明確定義下來遵循,否則混淆不清下行政單位就會窒礙難行,長期下來還是我們吃虧。
逢甲大學國貿系教授楊明憲表示,標示政策如果可能轉彎,國際是關切哪些地方?壓力是來自哪些國家?這些在和國外談判時的資訊都應該要掌握,但台灣的鮮乳規範、標示等確實應該和國際接軌,也要有科學證據來支持,政府也應該提供充分的資訊來讓消費者選擇。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表示,農業部的立場一直都與產業的立場一致,認為在一定的製程與期間之內的乳品才能有「鮮」字,至於製程與期間的規範,尊重衛福部專業的評估及規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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