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撞死人才知罹青光眼 眼科醫:初期症狀不明顯

一位公車駕駛早晨開車出門,不慎撞上過馬路小學生,導致對方身亡,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徵求第二意見,將病例送由台北長庚眼科醫院主任陳賢立檢查,結果發現該名駕駛已有一眼因青光眼視野損傷、幾乎失明,卻因另一眼視力正常,毫無警覺。醫師提醒,青光眼早期幾乎沒有症狀,患者多仰賴健檢才能發現。
研究指出,青光眼患者五年內發生交通事故禍的機會比無青光眼者高出65%;跌倒風險增加38%,骨折風險則高出31%。陳賢立表示,視野缺損不容易察覺,原因是大腦會透過視野填補機制,自動補足缺失畫面,患者早期只能感覺到影像略顯灰暗,對比度下降,不易察覺異狀,也很難清楚向醫師敘述視力變化。未積極治療青光眼者,視野缺損恐影響日常工作,嚴重時甚至會失明。
台大醫院眼科部青光眼科主治醫師蘇乾嘉指出,青光眼初期症狀不明顯,但依據視野檢查可分為輕、中、重度,須因應疾病嚴重程度對應治療策略,積極治療對於減緩疾病病程非常重要,目前患者多以點眼藥水治療為主,但是一旦進展到中度、透過眼藥水眼壓仍控制不佳,應考慮手術治療,許多病人擔心手術會導致失明,實際上視神經變化不可逆,不做手術、放任病情惡化反而危險。
台灣青光眼關懷協會理事長呂大文表示,青光眼具遺傳風險,直系血親罹患青光眼,其後代罹病機率比一般人高出7至9倍,建議有家族史病人,18歲之前就必須完整檢查視力,且由於青光眼不易早期發現,建議民眾把完整視力檢查當作生日禮物,養成每年定期檢查習慣,才能早期發現疾病,把握時機治療。
呂大文說,較輕微的青光眼治療,以點眼藥為主,若眼壓控制不好,視野持續惡化,或藥物引起睫毛亂長、眼匡凹陷變黑等副作用,病人無法接受時,則必須考慮手術治療,微創手術是青光眼治療趨勢。青光眼危險因子包括重度近視、三高等,但建議確診青光眼患者,不宜再做近視雷射手術,否則會影響眼壓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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