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被以藥品不足被拒 健保署:個別總額一定保障罕病

醫院個別總額新制第二季起將在全台推行,包含雙北醫院在內的台北區,共列計22項個別總額保障項目,但未包含罕見疾病,導致病友擔心看診被拒或成為人球。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說,已有中區醫院以藥品準備不足為由,要病友至他院就醫,盼明文規定罕病不計入個別總額。
對於罕病友的擔心,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龐一鳴表示,健保署一定保障罕病患者就醫權利。
陳莉茵表示,中區病友反應有醫院以藥品準備不足為由,要病患至其他醫院領藥,在基金會奔波協調下,病友才順利領到藥物。病友對醫學中心黏著度高,因為罕病診斷治療相對困難,且容易有併發症與共病,在治療穩定後,80%以上病人可在醫院穩定治療,但罕藥利潤、藥價差相對較少,對醫院來說是「賠錢貨」。
「個別醫院總額相關法規未明文訂定罕病列為保障項目,許多病友相當擔心。」陳莉茵說,個別總額新制雖設定監測指標,禁止不當轉診,但必須有明確監測機制,「是要病患向健保署檢舉?」盼健保署將罕病列入個別總額保障項目,否則發生看病遭拒的情況,再來處理,對醫院、醫師來說,都不是好事。
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任簡穎秀說,因應個別總額新制,院方已進行統計,目前醫院門診占率,已是健保署要求上限55%,成長空間非常有限,身為基因科醫師,許多診斷治療都在門診進行,不少病人從外院轉來,不必住院就能處理。此外,罕病患者還有多科就診問題,門診次數是不小負擔,建議各院可採取整合門診模式,因應新制。
龐一鳴表示,個別總額中要保障罕病治療,必須考量如何區分,以就診疾病別排除列計,或只要罕病患者就醫就可不必列計,保障方式不同,計算程序也很複雜;醫院個別總額需與各醫院分別簽約,相關契約中將明定罕病治療保障相關事宜,各分區公告的保障項目,是否將罕病列為保障項目,則屬技術性問題,「但各界不必擔心,在公開場合承諾的事,健保署一定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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