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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販售新規 衛福部微調

中藥香氣,曾是庶民的生活記憶,卻因藥事法一紙命令,讓中藥行走向凋零,衛福部日前公告中藥販售新規,放寬從業資格,替中藥行注入一線生機,卻引發藥界怒火,揚言將在五月四日集結五千人上凱道抗議「爭取中藥調劑權」。衛福部回應,將調整文字,但強調即使未具藥師資格,也能經營中藥行。
衛生署於民國八十二年修正藥事法第一○三條,訂下中藥行落日條款,因條文不夠明確,使制度長達廿多年處於模糊地帶,落日條款期間無任何配套,導致中藥行數量銳減。
今年三月十八日,衛福部公告釋出藥事法第一○三條第二項後段解釋令,明定只要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滿規定課程者,即可繼續經營中藥業務。此舉引發藥界不滿。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痛批,衛福部長邱泰源與中醫藥司長蘇奕彰「應下台負責」。
黃金舜強調,中藥涉及種植、炮製、調劑等專業流程,非修幾門課即可草率上陣,批評衛福部此舉貶抑藥學專業、模糊行業界線,將聯合九校藥學系學生、藥師與藥劑生公會,四月廿二日赴衛福部快閃抗議,五月四日再發動萬人上凱道。
蘇奕彰回應,解釋令頒布後有收到部分疑義,未來會將「中藥及生藥學系」修改為「中藥及藥學系」,意即藥學系畢業生修滿卅五學分,即使未具藥師資格,也可開設中藥行。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理事長陳麒方則認為,全台中藥行從早年的一萬五千家,已減至七千餘家,照此趨勢十年內恐剩不到三千家。新規為中藥產業注入強心針,有助於產業多元與永續。
目前包括「藥事法一○三條解釋令」、「中醫藥發展法」等法規,皆在釐清中藥販售與藥事權責邊界。陳麒方呼籲,在不涉及調劑權的前提下,應保障實際從業者的執業權,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讓中藥從傳統走向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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