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 台東農民購物中心香菇肉粽未標豬肉來源

端午節將至,許多民眾開始購買粽子,用來贈禮或自行食用,近期衛福部食藥署放行一批含萊克多巴胺冷凍豬腳,且未公布流向,導致民眾對食安格外謹慎。食藥署表示,近期稽查,發現有一家粽子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一家標示不符規定,分別位於台北市及台東縣,各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其中台東縣業者未依規定標示過敏原及豬肉原料產地。
食藥署啟動114年端午複合式專案,聯合地方政府,啟動粽子製造業稽查、販售業稽查暨應景時飲抽驗。食藥署指出,粽子製造業稽查總計查核業者76家,初步查獲部分業者登陸資料不全,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複驗皆合格。
不過,食藥署查獲位於台北市「雙福肉粽行」未繼續投保產品責任險,在查核粽子標示的179件產品中,發現1件不符合規定,台東縣「台東地區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香菇肉粽,成分未依規定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也未標示過敏原及豬肉原料產地。兩家業者分別依照食安法第13條、第22條裁罰3萬元。
販售業稽查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查核業者248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後續均複查合格;另,查核食品標示820件,2件不符合規定,抽驗應景食品593件,1件不符合規定,雲林縣品冠商行販售的豆乾,被檢出依法不可檢出的過氧化氫,被依食安法處3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維護民眾食用安全,同時提醒,民眾購買端午節應景食品及食材,應妥善保存,隨時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儘早食用完畢,才能安心享受佳節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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