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了!新工作太苦她喊受不了 過來人共鳴:快離職

轉職難免需要適應期,不過適不適合自己也很重要!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徵求意見,指出自己在前公司過得很快活、同事友善,只因不考慮出差而提出離職。沒想到不到兩個月已經換了兩份工作,第一間規定繁瑣又不合理,第二間對新人態度隨意讓她不太滿意,直呼很想回去以前的公司。
前公司是原PO第一份工作,因自己年紀小又在營造廠,所以年紀稍大的主任、品管、工人們都對她很好,因為本來的案子結束,新案場在外縣市所以才提離職,如今離職不過兩個月就換兩份工作,第一間沒滿三個月不能用公司的部分文具配備、不能用廚房、就連鞋子穿什麼牌子都要管。
如今的工作是第二間,她抱怨「沒有在教我做事」,主管愛搭不理,就連指派工作都說要想一下,一想就是半天讓她只能在位子乾坐,因為剛入職也沒拿到公司電腦的共用槽,一整天都無所事事。她表示因為之前過得太幸福導致不確定現在的新生態正不正常,坦言想回去前公司,但房租和學貸實在負荷不來。
貼文曝光後許多過來人共鳴「我也是之前在前公司規模很小節奏很慢,那時候真的過太爽」、「換了新工作不適應還要重新來過,一堆雜事,以前同事都會一起做一起哈啦」、「再找的工作真的都讓我覺得好想坐時光機回去打一下當初那個幼稚的我一巴掌」、「我也待過好老闆的公司,待了快7年,好想再回去,但回不去了」。
不過也有人建議「我覺得工作氛圍固然重要,但最好還是能有一點專長能力累積,畢竟人是最不穩定的部分」、「不適合就跑,我待不到兩個禮拜覺得不適合就提離職」、「不要讓自己後悔,做自己」、「上份工作也是爛到爆……朋友都勸至少待一兩年,後來決定離職,現在在新公司過得不錯」、「早點認清現實也很好啊,總比年紀大了才發現會欲哭無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