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裁罰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 開罰498萬元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4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7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98萬元,其中位於中山區的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遭罰32萬元為最高。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呼籲雇主法遵守法,勿讓開罰成常態。
王秋冬局長表示,114年4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32萬元)、家福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衛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巨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8萬元,2張裁處書分別為16萬元及2萬元)、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
勞動局指出,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6家(26.80%);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9家(19.5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3家(13.40%);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1家(11.3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10.31%)。
勞動局表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檢查員為執行檢查,得隨時進入事業單位,雇主、雇主代理人、勞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必要時檢查員得要求警察人員協助。違反者除依法裁處外,亦列入加強訪查之對象。
【2025報稅季來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