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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媒體議價法 不能永遠只聞樓梯響

Google、Facebook等大型國際數位平台,長期使用新聞媒體報導的文章,並從中獲取廣告利潤,但卻不付費,衝擊各國媒體產業生存空間,新聞有價運動也因此在全球掀起討論,立法院上一屆就有相關提案,但數發部卻永遠停留在研議中,最近更拿美國關稅戰當理由踩煞車,簡直視問題不見。
媒體業者耗費大量人力、資源採訪新聞,靠廣告收入維生,讓普羅大眾吸取公共資訊、享有知的權利,產業則以廣告收入維生;但數位時代來臨後,傳統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等於完全免費給Google、臉書使用,這種不合理模式也讓澳洲、加拿大等先進國家,開始啟動「媒體有價」的討論與立法。
而比較目前全球媒體議價制度,澳洲2021年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讓Google、Meta與當地數十家新聞媒體業者達成協議,加拿大則是在2023年通過「線上新聞法」,Google承諾每年支付1億元加幣給加拿大爭取豁免權。但媒體議價法確實也遭受現實的考驗,Meta拒絕與媒體分潤,下架新聞內容,導致加拿大媒體產業流量下降。
其實台灣在2021年就有討論媒體有價的呼聲,不過數發部遲遲沒有拿出作為,甚至本屆國會又再度有立委提案後,書面報告還以「美國關稅」當理由稱不宜倉促立法。但台灣應該立法保護新聞產業在先,其次才是考量與美國談判,豈能還沒開始進入談判,就提前投降認輸呢?
數發部數面報告沒說的是,雖然Meta抵制加拿大新聞,但Meta轉往短影音發展,比較仰賴新聞內容的Google仍願意負擔相關義務,各國推媒體議價法雖處處碰壁,但也思考各式出路,例如澳洲正研擬對社群平台課徵「新聞稅」,即使是未推媒體議價法的美國,也有參議員提出法律案強調要保護媒體產業,而不是像數發部遇到困難就收手,也讓新聞有價理念永遠只聞樓梯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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