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成立販毒集團「3班制」全天供貨!首謀被判6年半
謝姓男子自去年年底起在微信成立「風火輪」販毒集團,招募林、蔡加入販毒,安排3班制全日供貨,據調查,今年2至3月間共販售K他命及毒咖啡包6次,3月底經警查獲後起出大批毒品,謝等3人均認罪,台南地院認謝等人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應執行6年半至4年8月不等徒刑。
檢警調查,據其組織分工,由謝負責提供毒品,並安排林、蔡各自負責販售時段,由蔡負責8時至16時、林負責16時至0時、謝則負責0時至隔日8時,經不特定人士以Facetime或微信聯繫「風火輪」群組後,謝等人即駕車輛前往指定時間、地點與不特定人交易,共同販賣毒品,並由謝統籌分配販毒報酬予其他人。
檢警追查,謝等人今年2至3月間陸續販售K他命及含甲基甲基卡西酮等成分毒品咖啡包,給葉姓等人,共計6次,每次交易金額約1千、2千元不等。
直至蔡於3月24日下午4時36分許駕車返回台南安平區,準備與林交班時,適為警查獲並分別拘提及逮捕林、蔡2人,且在車內扣得毒品咖啡包133包、K他命36包、現金25萬多元、工作機1支等物。
當晚6時多,警持拘票在謝台南住處將他拘提到案,並扣得謝持有待販售K他命3包、現金4萬元、夾鏈袋1批及手機1支等物。另林去年年底時,在台南某酒店內向綽號「阿育」男子,以1500元購買大麻1包。林為警拘提,並經警持搜索票至他住處內扣得大麻1包(淨重1.619公克)。
謝等3人於警詢、偵訊及審理中均坦承不諱,與證人警詢及偵查中證述,並有路口監視器畫面截圖及其微信群組「排班時間表」、對話紀錄截圖等證物佐證。
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販賣毒品是違法行為,非可公然為之,也無公定價格,無論瓶裝或紙包,均可任意分裝增減份量。每次買賣價差,也隨時依雙方資力、關係深淺、需求數量、來源是否充裕、販賣者是否渴求資金、查緝是否嚴緊、購買者被查獲時供述購買對象風險評估等,標準不一,不可一概而論。
合議庭表示,販賣第三級毒品為重罪,向來查緝甚嚴,設若無利可圖,衡情一般持有毒品之人,當無輕易將其持有毒品轉讓他人,甘冒再次向他人購買時,被查獲移送法辦危險。且謝等人與證人等人既非至親且非友人關係,且他們提供毒品同時均有收取1000元至2000元不等對價,自屬有償行為,堪認謝等人均出於營利意圖。
合議庭審酌,謝等3人明知K他命、甲基甲基卡西酮是第三級毒品,對於國民健康及社會秩序影響甚鉅,竟不思以正當方式營生,反欲藉由販賣毒品賺取價差牟利,且考量3人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販賣毒品手段、擔任角色與分工、販賣毒品種類與數量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其刑。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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