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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助理費不能再擺爛不管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汙案的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有違憲疑慮而聲請釋憲,立法院人士指出,確實規範不夠明確,沒有明列多少預算,也未規定臨時助理費、加班費、獎金如何運用,有修法必要。
立法院人士表示,立法院組織法未規定公費助理費總額,僅規定依法可聘八到十四名助理,超過十四人就必須自己貼錢;一般區域立委多聘超過十四人,專業不分區立委通常聘不滿十四人,但需臨時助理幫忙研究資料時又無法源依據可聘,尤其希望給表現好的助理獎金激勵,也沒法源發獎金、年終獎金、加班費,任意挪用公費助理費又容易觸法,相當麻煩。
立法院人士指出,低薪高報再請助理回捐辦公室的做法雖相當罕見,但每個助理資歷、能力不同,薪水自然有高有低,立委要如何運用,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反而較詳細。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關於助理費性質,政府與司法界不能再擺爛不管,全台有太多人被此事影響,該成罪或該除罪應明確規範,這不光是政治攻防問題,而是全面性問題。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高院聲請釋憲的白話文就是,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不明確,除明顯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的犯罪,制度規範不明會讓當事人無法預見可能犯罪,審判實務對地方民意代表判決是否適用於立法委員也有疑義,高院法官能有道德勇氣,不問顏色、只問對錯,實屬難得,「高院法官正在寫歷史」。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說,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要求大法官作成違憲宣告時需有九位以上同意,將造成憲法法庭停止運作,連帶影響重大案件提起釋憲程序,對在野刻意癱瘓憲法法庭的修法感到遺憾。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綠委將高院釋憲連結到憲訴法修法與覆議案,不僅是對司法體系專業的踐踏,更是台灣民眾長期對司法信任度低迷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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