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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再殺人 雲云董座羈押禁見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疑不滿公司梁姓技術長,購買主廚刀放在辦公室,在梁談離職當日,涉持主廚刀猛刺梁多刀致死,檢察官依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昨天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曾志新因公司經營情況,近期內無法達成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心願,普遍對公司其他股東、員工心生怨懟,有事實足認他有於短期內再對公司其他股東或員工涉犯殺人之虞。
檢方聲請主張曾志新有串證、滅證之虞部分,由卷證相關資料,目前尚無法認定有其他共犯,不過,曾所涉犯罪法定本刑為10年以上,日後將受重刑宣判可期,甚至以其行為方式受無期徒刑宣判亦非不可能。
法官認為,以曾志新身為公司董事長,仍有可能為避免重刑,運用關係左右目前尚能左右公司的其他員工或股東,有相當理由認為有串證、滅證可能,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為保全證據、預防被告再殺人,本案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裁定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
檢警追查,曾志新今年2月26日在北市中山區量販店購買主廚刀放在辦公室,他辦公室中的「死亡筆記」記載多人名字,則是與梁親近之人,曾供稱,沒有要殺害他們,他買刀想殺梁,但沒有寫上名字。
曾志新、梁姓技術長與人資長盧姓男子3月7日在會議室談辦理離職事宜,曾要求梁刪除公開文章,但未獲得回應,走到梁的後方並從上衣拿出主廚刀猛力砍殺梁多刀,導致梁送醫不治,曾則自殘送醫,保住性命。
檢方會同法醫相驗,梁姓技術長頸部、背部等全身有10多處刀傷,依殺人罪偵辦曾志新,曾因負傷案發後在醫院治療多日,前天出院移送台北地檢署追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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