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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抖出9歲起連遭性侵10年!法官重判惡姑丈
高雄1名女子因父母離異,在國小期間便寄宿姑媽家,10年間竟遭姑丈性侵多次。女子成年後,不滿姑丈一再惡言相向,才抖出這些年的遭遇。高雄地方法院依連續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對這名姑丈重判9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這女子在2005年便與弟弟寄宿姑丈家,不料,當年她剛上國小三年級開學不久,時年33歲的姑丈趁她姑媽帶她弟弟和2名表弟在工廠加班,姑丈趁家中沒他人,便性侵她得逞,後來她如果抗拒便遭姑丈打罵,她僅能長期隱忍不說,直到2015年她高中畢業後才搬離姑丈家。
這女子原本打算塵封秘密,但每偶遇姑丈,姑丈便罵她白癡、腦殘羞辱她,直到2020年遇姑丈惡言相向,甚至在她停機車的地方,寫下「白癡專用」等字眼,她氣不過才告訴父親和弟弟往年的不堪,自訴幾乎每天都無法放鬆入眠,經常做惡夢,父親一度要打姑丈,憤而帶她報警。
女子的姑丈稱當年是基於「好奇」,問她要不要試試看,確定她沒反對才發生性行為,後來大概每周會發生2至3次,直到外甥女搬離。
法官認為,女子當年才9歲,對兩性生理認知顯然不足,但她姑丈已33歲,以體型優勢及親屬尊卑身分壓制女子,還曾因女子抗拒而動手打人,足以明確妨害女子的性自主決定;身為姑丈應知甥女還是學齡兒童,並受他所照顧者,竟為滿足個人性慾戕害甥女性自主,判決9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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