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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泳池「攝」狼出沒 自稱小腿癖…手機被查扣有大量女裸照
台中楊姓男子自稱對女性小腿有特別偏好,多次在東勢游泳池拿手機朝女泳客偷拍,還尾隨入盥洗室伸進門縫想再拍1名女子被逮,警方搜索查扣他手機、電腦,發現有大量身分不詳女性裸照、下半身及腿照,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他3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男2023年9月8日到東勢游泳池游泳,下午5點多見1名女子進入盥洗室淋浴,卻尾隨進入女用盥洗室內,還拿手機從女子隔壁間下方縫隙朝對方錄影偷拍,女子洗到一半驚見腳邊有鏡頭下的尖叫大喊,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就衝出抓人並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去女用盥洗室是為找吹風機,聽到最後一間有水聲知道有人,才想靠近一點詢問,並稱完全沒有拿手機去拍。
女子證稱,洗到一半低頭見手機在拍她,對方是從隔壁淋浴間縫隙伸過來,她來不及穿衣服就開門大叫救命、變態,並和楊當場拉扯要他交出手機,楊當下心虛稱沒拍還一直求原諒;游泳池管理員也說,聽見呼喊要報警,楊卻不顧制止一直往外走直接騎車而去。
由於楊男當下就逃離,警方獲報追查也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楊住處逮人搜索,將扣案的手機、電腦等物送交鑑識還原。
法院發現,楊男手機中有大量女性裸體照片,且楊在警詢時,警員問他「你從何時對女性小腿有特別偏好?」楊說「大約3、4年了」、「影像中有不同人,有網友、炮友。」可見他為滿足性慾而拍,且電腦中還有身分不詳女性穿泳褲下半身、腿部照片,都是楊在東勢游泳池所拍。
法院認為,楊男為滿足私慾偷拍女子,造成對方身心不良影響,且犯後否認、未和解,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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