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菩薩旨意…乩童舌吻亂摸5女信徒下體 還說「處女才配我碰」
嘉義縣某寺廟江姓常務委員兼乩童多次以治病、化解不好因果等理由,強行舌吻、以手撫摸私處等方式猥褻5名女信徒,還佯稱「菩薩我幫祢找到祢義女了」、「是觀音菩薩的旨意」、「是處女才配得上讓我碰」等語,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2年4月徒刑定讞。
江先透過電話聯繫邀請一名女子前來靜坐、靜修,再將女子帶到佛祖殿內,佯稱「菩薩我幫祢找到祢義女了」,以手壓住女方頭部,強行以手伸入內褲撫摸陰部、肛門;江再以心中有雜念為由,替第二名女子加持、畫符,拉開女方衣服,用手向下撫摸女子私處,結束還稱「是處女才配得上讓我碰,是神明要我幫忙我才幫的,不然我才不屑」。
江見第三名女子到寺廟參拜,聽聞對方講述和男友間的事情後,將女子帶往志工休息室,佯稱「若不跟男友斷乾淨,就要在其身上畫符」,隨即拉下女子的褲子,以手碰觸女子下腹部及陰毛,結束後還說「是觀音菩薩的旨意」。
另外,江2022年5月7日見第四名女子獨自前來參拜地藏王菩薩,便向對方聲稱「我看你有不好的因果,要地藏王菩薩化解」,再帶女子到後山走走,之後佯稱「感情是女子的阻礙,要跟男友斷乾淨」利用四下無人的機會,強抱對方再舌吻。
江2017年2月聲稱要替一名女大生治病,以手伸入對方內褲撫摸陰毛,結束後佯稱「你子宮很不好,要運氣一下」,之後又以增強運勢為由,要約女大生出來見面,開稱載對方到旅館,強行脫去女大生衣服,兩人先在浴室共浴,他在強拉女子上床,抱住對方裸露的身體並強吻。
一審依6個強制猥褻罪判江1年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判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檢方上訴認為,江利用5名信徒欲尋求改善家庭、與男友感情、健康狀況心理,及對民俗信仰信念,為一己私慾,對5人為強制猥褻,戕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甚鉅,認為量刑過輕。
江及律師指出,江符合緩刑要件,且有3名女子同意給予緩刑;江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一再表達有和解意願以填補被害人損害,而與其中2名女子未和解,是因和解過程溝通誤會所致,並非無意賠償,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江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被害人間關係、犯罪所生損害,且江一審才坦承犯行,量處刑度過輕,撤銷改判為2年4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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