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成狼父禁臠…少女至成年猥褻性侵59次 判12年半
新北市1名獨生女從國中至成年,遭生父視如洩慾禁臠,強制猥褻及性侵近60次,因害怕變單親家庭長期隱忍,直到母親從家中監視器驚見丈夫惡行才曝光。新北地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1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1名21歲獨生女從15歲國中3年級至成年,長期遭生父視如洩慾禁臠,強制猥褻及性侵近60次,直到去年8月,母親從家中監視器驚見發生在3個月前的丈夫惡行並忍痛報警處理,此事才曝光。
「不想變單親家庭」、「忍耐或麻木放任」,受害女子於警詢時表示,若是出言拒絕或反抗,會遭父親刻意冷暴力對待,或是對母親亂發脾氣,因害怕變單親家庭,加上父親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只好長期隱忍,甚至成年出社會工作也是為減輕家中開支負擔,因此一領到薪水仍是拿回家交給父親。
檢警調查,這名狼父的惡行自2019年7月起至2023年5月間,從獨生女念國中3年級就開始,直至去年8月,受害女子母親偶然回放察看住家客廳監視器錄影,驚見去年5月間,丈夫撫摸女兒胸部、臀部、下體的行為,才追問得知女兒長年遭丈夫強制猥褻、性侵及持手機拍攝不雅影片,竟已長達5年之久。
狼父於檢警偵查中及法院準備程序時均矢口否認犯行,遲至警方就其扣案手機內照片進行再次勘察,發現更多受害女子性影像後,經檢察官追加起訴,狼父始改口坦承部分犯行,還表示,沒有強暴、脅迫,所有行為都有經女兒同意,還說知道女兒是為了家庭和諧消極配合,不是真的樂意。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這名狼父利用權勢猥褻或利用權勢性交來發洩一己性慾,還拍攝性影像,且無誠心悔意,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利用權勢性交及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12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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