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通姦卻傳「寶寶我們有愛愛餒」 小三要賠40萬
新竹一名羅姓女子控訴賴姓小三傳鹹濕照給丈夫陳男,離譜的是,陳不但回傳露鳥照,賴女還回訊「寶寶」、「為什麼會勃起」,羅認為賴嚴重破壞其婚姻,並侵害自身配偶權,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賴卻否認真的有與陳發生性行為;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發現陳、賴2人對話有「寶寶也是很快就想射了」、「今天沒什麼分泌物了寶」等細節討論,確認有發生性行為事實,判賴需賠償羅40萬元。
羅女主張,她於2022年和陳男結婚,去年3至7月間,賴女與陳難利用通訊軟體互相傾訴愛意,並傳送關於性行為的鹹濕對話,具性特徵與性器官的裸露照片。此外,去年1月至7月間,陳、賴2人入住飯店9次。
羅女說,去年7月她發現陳男疑似對婚姻不忠,追問下陳坦承不諱,但賴女竟仍與陳透過手機簡訊聯繫相約,自內容可知至新竹繼續與陳男發生性行為2次,因此兩人至少發生性行為11次,而賴女又訂購去年11月至越南富國島來回機票2張,並傳送訊息給陳,這些舉止都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程度,嚴重破壞她與陳的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讓她精神痛苦,因此求償80萬元。
賴女則堅稱與陳男並未真正發生關係,不過,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賴確實有傳送多張僅穿著內衣、內褲、露出乳溝照片給陳,而陳也回傳裸體並露出性器官照片給賴女時,賴還回覆「這張很帥耶」、「而且為什麼會勃起」?
另外,賴女還寫「戴套也比較安全啦」、「其實也蠻舒服的」、「寶寶也是很快就想射了」、「今天沒什麼分泌物了寶」、「寶寶我們有愛愛餒」,賴女回應「寶寶今天跟昨天都舒服嗎」,這些對話不僅充滿性暗示,且涉及實際發生性行為的語意表露,且有關於分泌物之細節討論,應認確有發生性行為事實,審酌判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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