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6人受害…藝人NONO涉性侵 士院13日宣判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妨害性自主案,士林地檢署依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年2月間辯論終結,將於5月13日上午11時宣判。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NONO涉嫌於民國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涉犯妨害性自主行為。
檢方認定,7名告訴人有6人受害,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起訴NONO,並建請法院審酌就NONO的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
因本案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士林地方法院採不公開審理,審理近1年時間,今年2月間辯論終結,法官諭知於5月13日上午11時宣判。
另方面,另有2名告訴人指控被NONO強制猥褻的部分,檢方二度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聲請再議,去年高檢署把此部分案件發回士檢續查。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