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住院醫師性侵病患 仍執業
二○二一年六月時任台大婦產科住院醫師的黃姓男子,於在急診值勤時猥褻、指侵一名年輕女子,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犯後毫無悔意,處三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衛福部發文請地方衛生局啟動醫師懲戒委員會,最嚴重可廢止其醫師證書。
黃姓醫師在離開台大後,隔年加入桃園市一家婦產科診所團隊,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依法在判決確定前,未被醫懲會裁處,該醫師仍可執業,在桃園執業期間,未接獲病患申訴,不過,涉案人已於前天離職。
因當年事發地點在台北市,北市衛生局表示,昨已接獲衛福部指示,正評估依醫師法第廿五條移付懲戒,如果地院判刑定讞,就會儘速移付醫懲會處理。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黃姓醫師犯下性侵案件,經法院三年調查後做成判決,犯罪事實經司法系統確認。近日就會行文至地方衛生局啟動調查,事實上,除了醫事司,地方衛生局、醫師公會也可主動啟動調查,一旦調查結果確定,最嚴重懲戒為廢止醫師證書。
此外,該名醫師於調查期間未被停職或公布姓名,仍持續接受訓練,收治病人,引發爭議。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醫師執業權利有憲法保障,必須修法,才能杜絕醫師涉及性侵事件,還能繼續執醫等問題,建議在醫師法中加上一條文字,由社政單位提供衛政單位狼醫名單,再交由各專科學會、醫院研擬廢除執照,執行懲戒措施。
針對此案,台大醫院醫務秘書陳彥元表示,二○二一年六月底院方接獲當事人申訴,隨即成立性騷調查小組,同年十月底決議記過,並要求「科部層級」對該名住院醫師採取合適行動。該醫師在二○二二年七月卅一日離職,近期才被媒體揭露,病患提告性侵且判決確立。
陳彥元強調,基於醫院行政權責,院方僅能以性騷進行調查及處置,而性侵為法律案件,由當事人提告後依法辦理。
外界質疑,二○二一年負責黃姓住院醫師職務調整等處置的科部主管為日前捲入性騷案件,自請離職的「C教授」,批評台大醫院組織文化已出現問題。
對此,陳彥元表示,院方謹慎看待每一起性平案件,持續落實性平教育,但是就如政府積極宣導反詐騙,詐騙案件依然存在一樣,難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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