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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友未成年孫子女稱「睡一晚給1千」 色男下場曝光
花蓮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胡男是臨時工,孩子已上大學,仍色心不改,於2020年至2022年間,利用周六騎機車載同居人就讀國小低年級的小孫子買早餐機會,在機車上隔著褲子撫摸後座男童生殖器,小男童覺得不舒服將他手拿開,胡才罷手。但後來又在男童升上小三暑假前重施故技,以同樣手法再度猥褻男童。
胡男另在去年4月晚間,在同居人住處見男童未滿14歲的姊姊獨自在房間內,竟突然摟抱少女腰部說「跟我一起睡覺一個晚上就給1000元」,還作勢要撫摸,受害少女很害怕,奮力推開胡男才沒被對方得逞。
胡男在審理時坦承有摸男童,但辯稱「只摸了一下」而已;他的辯護人也指,胡男因為騎車車速、行駛安全的關係,不可能長時間雙手離開把手,頂多只能趁隙觸碰男童性器官,應以乘機性騷擾罪論處。
花蓮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胡男是小姊弟同住長輩,應善盡照顧、教養責任,卻猥褻男童、性騷少女,讓小姊弟身心嚴重受創,考量坦承犯行,判決胡男猥褻男童犯強制猥褻罪,兩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3年6月,對少女性騷擾犯性騷擾罪,處刑4月,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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