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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性侵隔年過世 狼因DNA定罪判5年
新北市一名女子3年前遭王姓工地保全員性侵,她事後報警提告,隔年卻因故身亡。因被害人的內褲褲底、下體檢出與王DNA-STR型別相符的男性Y染色體,加上被害人陳姓男友的證述,新北地方法院認定王犯案,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
王與被害人為舊識,2022年7月29日他請被害人騎機車載他回家,女方未起疑心,便到新北市蘆洲區的工地接人。到了王家,王假意邀女方進屋坐坐,卻趁機性侵。
被害人哀痛欲絕,隔天向陳姓男友哭訴,兩人向新北市警婦幼警察隊報案。陳說,女友當時一直哭,還念念有詞地說「對不起你,你原諒我」,泣訴王很兇地威脅,她在對方家中遭玷汙。
王到案後坦承,當天確有找這名女性友人載他回家,但說女子到了他家樓下,拿了500元就走了,否認發生性關係。
王雖被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被害女子卻在2023年3月1日身亡。新北地院認為,事發隔日被害人就找陳姓男友求助並報警,雙和醫院以酸性磷酸酵素法檢測,鑑定被害人的內褲和體內的精子細胞層,都檢出和王相符的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認定王犯案。
新北地院批評王為了滿足私慾,罔顧被害人感受,讓對方身心受重創,且明顯有驚嚇、害怕、不安情緒,審理期間王不僅否認犯罪,說詞也一再反覆,毫無悔過之意,判他5年徒刑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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