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後環抱小姨子撫胸稱「高中生中最大」 挨告狡辯稱2人長期婚外情
台南市男子阿德趁妻子的妹妹在廚房備料時,三度從後環抱,撫摸雙側胸部,更在耳邊稱「你的胸部是高中生最大」;案經對方報警提告,阿德還辯稱2人互有情愫,是長期婚外情關係,私下相處都會有曖昧言行。台南地院不採信其辯詞,將他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6月。
判決書指出,台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去年2月10日下午2時許,在岳母住家趁妻子妹妹在廚房備料時,從後環抱她,並以雙手撫摸其雙側胸部;經小姨子斥責「幹嘛」,阿德雖然停止,後來卻又從後再次環抱,撫摸雙側胸部,對方再斥責「到底要幹嘛啦」。
阿德放手後,仍第三度從後方環抱,撫摸小姨子雙側胸部,還在耳邊稱「你的胸部是高中生最大」;案經小姨子報警提告,偵訊時,阿德承認有環抱並觸摸胸部,但否認有性騷擾犯意,辯稱只是從背後環抱時,手的位置剛好在她胸部,這也不是第一次抱。
阿德聲稱自己與小姨子長期有婚外情曖昧,每次見面兩人私下有機會獨處時都有親吻、擁抱,或國內外旅遊兩人私下牽手逛街,小姨子還會主動提議一起家族旅遊,或邀請他跟妻子回娘家;兩人每次只要有機會私下獨處時,都維持曖昧言行。
阿德表示,當天抱小姨子,對方也沒有反抗,過程她只說過三句話「幹嘛」、「幹嘛啦」、「什麼鬼啊」等語,三次他都有退回來;後來是因為覺得難得相處,一直還想再抱她,才會有三次。
法院對於阿德辯稱他與小姨子有婚外情,傳喚阿德表妹、妻子以及岳母出庭作證,表妹及岳母均語焉不詳,未能具體確定;妻子證稱妹妹確實與丈夫有吃飯互餵、互贈禮物,妹妹也請丈夫指導開車,不過都是在她與親友同在場合所為,但這件事發生後她覺得似乎是有一點可能。
法院認為,3名證人均無法證明阿德與小姨子長期存有婚外情關係,且若如阿德辯稱,在相處期間必然有留存親暱文件或資料,但阿德並未提出任何具體文字、圖片或影音等證據,證明兩人間存有情愫,大違常情;顯見阿德所辯乃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院指出,被害人證述前後大致相符,未有明顯瑕疵,復查無誣指動機,認定阿德趁其不及抗拒,故意接連伸手觸摸胸部,已逾越一般男女相處正當範疇;其明知身為姊夫,關係親近,竟為滿足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性騷擾得逞,造成被害人心理不安全感及陰影。
法院審酌,阿德始終否認犯行,還辯稱與被害人有婚外情,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兼衡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家庭經濟狀況等,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胸部之行為,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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