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載客至石碇虎爺廟 2男涉持電擊棒強盜3千元遭起訴
一名計程車司機2022年間在台北市社子島載客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虎爺廟,途中在石碇山區遭乘客陳男、鄭男持電擊棒威脅搶走3千元現金和手機,並逼迫走下山。警方循線從犯嫌亂丟的飲料杯上唾液查出陳男身分,日前陳等2人與司機調解破局,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嫌起訴陳等2人。
起訴指出,2022年1月22日下午5時許,陳男、鄭男在北市延平北路6段攔下計程車,要前往石碇區虎爺廟參拜,司機信以為真開往石碇山區,陳等人假借如廁要求司機停在人煙稀少的停車場,隨後鄭男涉掏出身上的電擊棒恐嚇司機「交出錢!」司機乖乖拿出3千元現金和手機後,被逼迫棄車走路,3人一路走了10至20分鐘下山,陳等人攔車逃逸,司機則用公共電話報警求助。
新店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查出陳男搭車逃往台北捷運木柵站,並在周邊超商買飲料,飲用後亂丟棄,檢警查扣關鍵飲料吸管,採驗唾液追查出陳男身分。
日前陳男供出鄭男為同夥共犯,辯稱當時和司機爆發口角,不想再搭司機又擔心司機開車撞人,才會要求司機一起走下山,否認強盜現金和手機,陳、鄭2人與司機商談和解,但涉嫌持電擊棒的鄭男未到庭,和解破局,檢察官認定陳等2人涉犯強盜罪嫌,依法起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