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女逛街遭警帶走 母:人權何在
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接獲誠品生活四八○報案,三名警員、兩名實務訓練生到場,詢問雙方事發經過,案發地點是公共場所,考量當事人名譽,請隨員警返回距現場十公尺的派出所等候,未用逮捕等強制力,處置無違反程序,但說明不足,將加強教育訓練;林未盡查證義務即報案,擅自留置母女,依誣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罪偵辦。
誠品生活四八○表示,將會與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善處理程序,很抱歉造成顧客驚擾,會持續關懷慰問。
警方調查,誠品生活四八○的五樓兒童區拍貼機廠商,前天下午一時許從遠端監視器發現一名女童可疑,懷疑破壞拍貼機偷錢,通知誠品,保全林姓男子未赴拍貼機查證便報案,依監視器畫面巡視發現魏姓女子及其兩名女兒;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員警到場檢視林提供畫面,將母女帶回市政所,後來派員前往檢視監視器確認未遭竊。
魏說,她帶分別就讀國小六、四年級的兩名女兒逛街,突然被五名警察攔住,詢問她身分證字號,接著說要帶母女到派出所,當時大女兒不在身邊,員警不讓她找大女兒,她堅持等大女兒前來,「警察押著我們三人坐電梯下樓」,沒有解釋原因,在旁報案者則說「你們竊盜」。
她說,拍貼機廠商致電派出所向她解釋,指從監控螢幕看到一名女童,一直按拍貼機螢幕又蹲下,以為女童破壞下方放錢設備;警方把母女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沒提出竊盜證據,過了半小時,才轉帶到警察休息室,解釋是誤會,機器沒被破壞。
她說,小女兒有進去拍貼機,但沒偷竊,受驚嚇狂哭。魏昨寫信給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警察執法有問題,人權何在?表示「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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