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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分屍 菲移工判無期徒刑
菲籍移工蜜雀兒去年七月與交往二年的同鄉男友馬克,在桃園中壢租屋處口角,遭對方勒頸、持螺絲起子猛刺胸腹部死亡,馬克將她開腸剖肚,部分臟器沖入馬桶。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昨天審理,依殺人罪判馬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調查,去年七月馬克與蜜雀兒在租屋處因感情問題爭吵,馬克掐勒女友頸部,拿一字型螺絲起子猛刺她腹、胸等處,蜜雀兒大量失血死亡。
馬克犯案後,將蜜雀兒屍體拖至廁所沖洗血跡,用廚房的切肉刀將女友分屍,把多個臟器切割後沖入馬桶,再取漂白水沖淋屍體,試圖毀壞屍體,犯案後偷走蜜雀兒的皮夾及手機。
桃院國民法官庭昨審理,公布有關馬克的量刑前社會鑑定報告,馬克犯案後認為自己僅需關四至五年,鑑定報告中分析他缺乏同理心,無明顯悔意,低度矯正教化可能、低度再社會化合理期待、高度再犯風險。
馬克則說,犯案後曾夢到蜜雀兒想殺他,這段時間常祈禱天主原諒,當庭啜泣,向蜜雀兒的家人道歉。被害家屬痛哭,要求判馬克死刑。
國民法官庭審酌,馬克僅自認與蜜雀兒有感情糾紛,即下手剝奪對方生命,手段冷血殘酷;馬克成長歷程雖偶有不順,但與一般人生命歷程無特殊差異,他雖坦承犯行,不過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
馬克支解蜜雀兒企圖滅跡,屍體嚴重損壞,犯後又竊取被害人財物,殺人罪部分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損壞屍體罪處四年六月徒刑;竊盜處四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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