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龍舟天菜」墜工作井亡 監造、現場負責人下場曝
亞運金牌「龍舟天菜」陳俞安2023年2月16日清晨外出授課途中,在桃園區掉入汙水下水道系統工程14米坑洞後不治,桃園地院將負責工程的高姓監造主任、承包施作的李姓現場負責人依過失致死罪嫌均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桃園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桃園縣桃園地區汙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汙水下水道系統內壢地區主次幹管標、八德地區主次幹管第二標」汙水下水道系統發包後,工程自2023年2月2日至同年4月3日止,於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交岔路口施作。
這件工程本應依桃市府交通局申請審查核准的交維計畫、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辦理,且應於適當位置豎立足夠警示標誌,避免因交通維持措施不良而導致交通事故,卻未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設置拒馬6「車輛改道」,又明知工區逾越原預定施工範圍,也未依現場情況新增、豎立足夠的警示標誌。
28歲陳俞安去年2月16日凌晨5點22分,騎著機車沿文中路往中壢方向,行經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交岔路口,遇施工路段,無法判斷工區範圍,未能及時煞停,導致他撞上半阻隔式圍籬後,掉入14公尺深的積水工程井,直到工人上午8點上班,發現圍籬、防墜網遭破壞,抽水確認有人墜井通報救援,送醫仍因溺水窒息不治。
法院進行準備程序時,負責工程的46歲高姓監造主任、承包施作的47歲李姓現場負責人均坦承不諱,法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並經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易判決程序。
法官審酌,被告高姓監造主任、被告李姓現場負責人,均疏未注意未予落實依規則執行交通維持計畫、未豎立及置放足夠的警示標誌及防範安全設施,因而造成被害人死亡及被害家屬承受喪失至親精神上莫大創傷與無可挽回遺憾,念在被告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參酌2人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過失程度等情狀,分別量處適當之刑,均諭知易科罰金,考量2人均無前科,一併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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