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判決退休、退養金少60%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實業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石減少退休金、退養金60%;石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被駁回,他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決石木欽敗訴確定。
石木欽因案由司法院依銓敘部的重新審定在2022年9月30日作成處分,並重新計算石木欽的月退養金,還命石繳還溢領的退養金,此外,高等法院也請石木欽繳還溢領的舊制月退休金與補償金等,石木欽對處分不服,提行政訴訟救濟。
石木欽曾擔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2017年12月20日自願退休生效,但他在退休當天再任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同日停止發放月退休金。
石木欽因與翁茂鍾有不當交遊,懲戒法院認為他在職期間有違法失職的行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
銓敘部依法官法規定,日後審定石木欽的月退休金、退休金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都應溯自石退休生效日起的2017年12月20日,因此石減少60%所得,石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石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判駁回確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