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垃圾放置起口角 中年男持雙鎚敲破少年的頭
從事資源回收的胡姓男子,經常隨手將物品堆放商家門旁造成困擾,去年10月間午後,店家17歲兒見狀,要求他將垃圾清走,雙方起口角,胡男心生不滿竟持2把鐵鎚朝少年猛敲,造成少年頭破血流差點喪命,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起訴指出,53歲胡姓男子經常出沒在中壢後火車站一帶,四處撿拾回收品變賣,取得的物品會隨意堆在商家門旁影響觀瞻,他也因此與商家有過口角爭執,去年10月27日下午4點,胡男又在後站新興路回收,女店主的兒子發現胡男又將回收品亂放,於是將胡臭罵一頓,撂狠話「若不清垃圾會找人處理你」。
胡見少年罵完後,立刻撥打電話,於是走回停車處,將放在機車上的2把鐵鎚隨身帶著,50分鐘後又回到那條街,少年見狀,再次走出店外爭論垃圾放置問題,胡竟手持雙鎚,用力敲擊少年的頭部至少10下,路人及少年母親見狀,紛紛出言勸架,不過少年已被打破頭,血從傷口處不斷流出,嚇得少年母親哭著要人幫忙求救,警方據報當場將胡男逮捕。
少年因胡男的攻擊,造成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窟窿閉鎖性骨折、頭部受傷及多處頭皮撕裂傷、右眼部鈍性損傷伴隨眼眶壁骨折、雙側上臂挫傷、右側上臂擦傷等傷害,所幸及時送醫才撿回一命。
檢方偵訊時,胡男坦承有持雙鎚敲擊少年頭部,但他否認有殺人犯意,並以「因遭少年臭罵,一時情緒失控,所以才會持鐵鎚揮擊,但無意致少年於死云云」來辯稱。
不過胡男持雙鎚攻擊少年頭部的過程,除了有被害少年的供述外,還有目睹事件的少年母親的指述,同時還有監視影像、診斷證明書可供佐證,審酌少年所受傷勢均集中在頭部附近,可知被告胡男是針對被害少年的頭部要害攻擊,確有致人於死的犯意。
檢方認為,被告胡男觸犯刑法的殺人未遂罪,另依胡於警詢、偵訊中供述,可知雙方相識已久,當知被害人未成年,胡對少年的攻擊犯行,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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