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3度出庭 法官突勘驗桃市府2017年2次會議紀錄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涉貪,桃園地院昨再度開庭,法官突襲勘驗桃市府會議紀錄,辯護律師花近兩小時才確認十幾分鐘內容;辯方也聲請延後3個月完整比對後再開庭,但法官指律師團動作太慢,未核准其聲請。
檢辯雙方有備而來,也針對調閱監聽、簽結卷證與否舌辯,檢方拿周刊剪報,指庭訊尚未公開引用監聽或筆錄內容已遭媒體洩露,也會影響被告以外者隱私;辯方表示無外洩動機,調閱資料屬訴訟權利。
法官開庭時,先就證據能力意見詢問檢辯及鄭文燦等人意見,以及調閱機關會議函文資料均不爭執證據能力,律師團表示本月3日才取得廖家所有人17片調詢及偵訊光碟,還有缺漏,8日剛拿到5次會議紀錄光碟,其中不僅有雜訊聽不清、連音檔編碼也有誤。
法官表示,她與書記官等3人花二周聽完6次會議紀錄且有逐字內容,同時律師團皆曾是司法人員,應知院檢每個月有管考案件偵辦進度,認為律師團勘驗所有逾500小時光碟的動作太慢,未核准辯方日前要求延後3個月,完整勘驗、記錄及比對所有音檔證據再開庭的聲請。
接著法官就宣布將勘驗檢方提供有關桃園市政府2017年3月31日、9月7日二次會議紀錄,釐清桃市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會議中,鄭文燦是否有主導、協助廖俊松的欲行自辦市地重劃案,以及廖俊松、廖力廷父子與會時,請託市府協助解編山坡地、向政院爭取國家重大建設專案等重要片段,律師團則針對會議紀錄的筆錄內容及譯音字字糾正、確認。
鄭文燦表示,檢方提供音檔不完整,相關會議尚未結束而他也未宣讀決議,就斷章取義認定他為協助廖決議改成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他說明,由他與營建署長共同主持有關林口特定計劃案,完全由營建署主導,會中決議也是根據營建署建議做成,直指檢方認為專案報政院,即可無需取得所有土地權人同意逕自改為市地重劃的認知有誤。鄭強調,相關都計案市府均依法,並堅持取得百分百同意才能進行自辦市地重劃。公訴檢察官則說,檢方起訴皆有所本。
法官昨也當庭與檢辯雙方訂妥2月24日上午、3月18日下午、4月29日下午、5月22日上午、6月30日上午或7月1日下午等5次開庭期日,下次開庭同樣將進行2017年3月31日會議內容,請律師團提供勘驗程、整理爭點續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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