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外交部粉專留言要滅吳釗燮全家 台南男二審逆轉判拘役
台南張姓男子被控前年5月10日上網在外交部臉書粉專留言「必須將吳釗燮全家老小全部滅門殆盡,1個活口都不能留…」,致吳及家人心生畏懼,被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他辯稱帳號被盜,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找了多位鑑識專家佐證該帳號未遭盜用或駭侵,二審改判拘役50日。
案發後,檢調追出,臉書帳號為張所註冊,且該帳號於前年5月10日傍晚6時7分許,在外交部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台海如發生戰事對全球經濟衝擊將比俄烏戰爭更為嚴重!」貼文下方留言處,發表「必須將吳釗燮全家老小全部滅門殆盡,1個活口都不能留,以免禍害台灣」等文字。
張辯稱,當時至女兒學校校門口,接女兒放學,且接到小孩後就去吃飯,那段時間他根本不在家,不可能用電腦發文。他還說,該臉書帳號很早就沒有在用,最後一次使用時間約2022年下旬。一審認張臉書帳號不排除遭盜用的可能性,獲判無罪。
然而,當時調查人員提示其手機瀏覽紀錄,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同年5月23日間,他的手機仍有連接網路以瀏覽器登入臉書共計96次,及接收臉書推播通知共計263次,且曾於同年4月17日間變更密碼。他改稱,因為已經忘記密碼,所以確實有去變更密碼,但是時間他不記得了。
高雄市調查處機動工作站資安組組長說,以其筆電部分,張曾於同年5月13日去看臉書的蔡英文或外交部的帳號,也有去看YouTube的政論節目,不過該檔案的起始時間是同年5月13日,結束時間是同年5月18日。
另筆電瀏覽器所留下的連線紀錄,可以看到同年5月9日到5月12日間連線紀錄是空的,正常來說以該筆電這麼活躍,卻突然從中間少掉一整天的時間或某一段時間,是比較不合理的,一般來說是因為刪除瀏覽紀錄。
法務部調查局資安鑑識人員說,本案留言恐嚇訊息臉書帳號是由張所申請,且該帳號從本案貼文前直至貼文後,均由他持續登入使用。而該帳號並無遭人盜用,他所使用扣案筆電也未有遭駭侵或異常遠端登入的狀況。
台南高分院認為,依扣案手機內Messenger聊天室與「蔡英文」、「總統府發言人」、「民進黨發言人」等臉書粉絲專頁對話截圖,可發現他有發表對政府不滿言論,與本案恐嚇訊息貼文發言脈絡無違,更於案發後,特別關注其後續討論影片,因而認定該恐嚇訊息,應是張本人所為。因此,撤銷原判決,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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