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今年第一檔!當沖變融券被軋到 IET爆違約交割1631萬元

國內醫院首遭駭客大規模攻擊 北部醫學中心逾500台電腦當機

桃園蘆竹死亡車禍 YouBike女騎士疑捲「大車死角」遭輾斃

吸毒後差點燒死整棟大樓住戶 高雄男子遭判刑4年6月

高雄市左營區一名余姓男子去年5月在家中喝酒吸食安非它命,迷茫下竟然在家中連續縱火,員警到場他還推卸責任稱住家被人闖入縱火,不僅把自家燒到變廢墟、樓板水泥剝落,還差點害死整棟16層住宅大樓的居民,遭橋頭地院法官依燒毀住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余姓男子有多次酒駕及吸食毒品前科,他卻在去年5月1日上午11點27分,因為同時喝了米酒、啤酒,還用水車吸安非他命,在酒精及毒品致幻作用下,疑似看不慣家中有螞蟻,竟然異想天開拿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要「燒螞蟻」,造成床鋪被燒毀大半。

消防人員不到5分鐘就到場滅火,沒想到詢問余男事發原因,余男竟稱是家中被人闖入縱火,但當警消進一步詢問闖入的人跑哪去時,余男又稱「死了、過世了」,答非所問讓警消也無所適從,只能告誡他不要再引燃火勢,但余男依然口中念念有辭「從後面來的我不接受」。

不過就在警消離開後不久,他又馬上在11點46分到50分之間,再次引火,這次他更放完火後直接離開家,走到樓下長椅上坐著觀火,放任火勢燒毀住處,等消防人員再度前來救火撲滅火勢後,余男住處已經燒成到樓板水泥剝落、玻璃窗破裂、門框碳化,甚至波及陽台外牆磁磚。

員警找到赤裸著上半身的余男後,盤問他為何放火,余男卻不僅對員警叫囂「關我屁事啊,我又沒走,我怎知道誰上去,左右鄰居都有可疑啊」,甚至稱是被「亡者」請託而放火,當場遭員警逮捕帶回派出所,但他在派出所內又脫序到脫褲子,行為、思考及舉止異於常人。

警詢時對於為何縱火,余男辯稱是因為朋友將雜物堆在他家,他看不慣,才會憤而點火要燒毀。

經法官審理,認定他因施用毒品、服用酒精而致精神狀態陷於異常,第一次放火後對於放火妄念仍持續存在,且經員警勸阻仍繼續放火,第二次放火更只在警消離去後5分鐘之內,引火犯意明確,放火後更放任火勢延燒住處及所住的大樓。

法官指出,雖因火勢及時控制而沒有燒毀整棟大樓,但大樓內除了余男居住外,還有許多住戶,都可能因余男的行為造成生命、身體及財產不可回復之侵害,且余男多次酒駕遭判刑,物質濫用成癮,屢屢脫序、品行不佳,因此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

毒品 消防人員 縱火 鄰居

延伸閱讀

花蓮男遭擄走失蹤多日棄屍山區 嫌疑人稱吸毒丟包

鑽石大樓應召生意引發尋仇砸店? 警逮威震、天道黑幫成員

北市鑽石大樓幫派鬥毆尋仇 刑事局逮7嫌送辦

確定逃死!新竹輪胎行縱火燒死8家人 凶手「自首」判無期徒刑定讞

相關新聞

六福村脫逃狒狒中彈死亡 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遭判8月

2023年3月間新竹縣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的東非狒狒,脫逃18天於楊梅民宅圍捕時中彈死亡引發議論,開槍的獵人沒事,下指令的桃...

他逃過一劫又遇死神…國道連環4車禍離奇死1人 首個追撞駕駛被判6月

國道3號南向彰化路段2023年9月發生4車追撞車禍,第一輛車林姓駕駛人及時下車,原本逃過一劫,未料第四輛車為閃避車禍反撞...

獲提名大法官被立法院封殺 王碧芳獲女法官協會推舉出任理事長

賴清德總統所提名7名大法官人選,全未能獲立法院通過,其中反對廢除死刑又是唯一有司法實務經驗的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因...

涉每票1千元賄選 台東成功農會總幹事張恭銘遭羈押

基層農會選舉日逼近,台東縣成功農會爆發賄選,內場派涉嫌以禮品及每票1千元尋求具投票資格的會員支持特定候選人,檢警昨將總幹...

稱吃藥昏眩沒用!砂石車司機故意轉向路殺黑狗 嘉檢偵結起訴

去年10月間嘉義縣水上鄉有輛砂石車行經防汛道路,刻意輾向路旁黑狗造成慘死,警方找到張姓司機訊問後法辦;嘉檢今依違反動保法...

女女戀鬧分手潑汽油…3歲女童命喪火海 判20年她和解無望

鄧姓女子與游姓女友交往近2年,原同居大溪游女家,後來鬧分手。鄧女懷疑游女移情別戀,2023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