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後差點燒死整棟大樓住戶 高雄男子遭判刑4年6月
高雄市左營區一名余姓男子去年5月在家中喝酒吸食安非它命,迷茫下竟然在家中連續縱火,員警到場他還推卸責任稱住家被人闖入縱火,不僅把自家燒到變廢墟、樓板水泥剝落,還差點害死整棟16層住宅大樓的居民,遭橋頭地院法官依燒毀住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余姓男子有多次酒駕及吸食毒品前科,他卻在去年5月1日上午11點27分,因為同時喝了米酒、啤酒,還用水車吸安非他命,在酒精及毒品致幻作用下,疑似看不慣家中有螞蟻,竟然異想天開拿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要「燒螞蟻」,造成床鋪被燒毀大半。
消防人員不到5分鐘就到場滅火,沒想到詢問余男事發原因,余男竟稱是家中被人闖入縱火,但當警消進一步詢問闖入的人跑哪去時,余男又稱「死了、過世了」,答非所問讓警消也無所適從,只能告誡他不要再引燃火勢,但余男依然口中念念有辭「從後面來的我不接受」。
不過就在警消離開後不久,他又馬上在11點46分到50分之間,再次引火,這次他更放完火後直接離開家,走到樓下長椅上坐著觀火,放任火勢燒毀住處,等消防人員再度前來救火撲滅火勢後,余男住處已經燒成到樓板水泥剝落、玻璃窗破裂、門框碳化,甚至波及陽台外牆磁磚。
員警找到赤裸著上半身的余男後,盤問他為何放火,余男卻不僅對員警叫囂「關我屁事啊,我又沒走,我怎知道誰上去,左右鄰居都有可疑啊」,甚至稱是被「亡者」請託而放火,當場遭員警逮捕帶回派出所,但他在派出所內又脫序到脫褲子,行為、思考及舉止異於常人。
警詢時對於為何縱火,余男辯稱是因為朋友將雜物堆在他家,他看不慣,才會憤而點火要燒毀。
經法官審理,認定他因施用毒品、服用酒精而致精神狀態陷於異常,第一次放火後對於放火妄念仍持續存在,且經員警勸阻仍繼續放火,第二次放火更只在警消離去後5分鐘之內,引火犯意明確,放火後更放任火勢延燒住處及所住的大樓。
法官指出,雖因火勢及時控制而沒有燒毀整棟大樓,但大樓內除了余男居住外,還有許多住戶,都可能因余男的行為造成生命、身體及財產不可回復之侵害,且余男多次酒駕遭判刑,物質濫用成癮,屢屢脫序、品行不佳,因此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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