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戀鬧分手潑汽油…3歲女童命喪火海 判20年她和解無望
鄧姓女子與游姓女友交往近2年,原同居大溪游女家,後來鬧分手。鄧女懷疑游女移情別戀,2023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游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她的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告訴代理人表示被害家屬不願意原諒、拒絕和解。
鄧女(28歲)與游女(32歲)感情生變,前年1月間,游女的廖姓前男友欲探視與游女生下的3歲女兒,鄧女懷疑雙方藕斷絲連,憤而到加油站買汽油放在儲藏室,還偷偷潑灑在游姓女童的抱枕上,經詢問怎麼有汽油味,鄧女稱「要燒死妳全家、炸掉妳全家」。
前年2月7日上午9點多,游女與女兒還在睡夢中,鄧女欲查看游女手機被發現,2人起口角。鄧女憤怒之餘,取出預先購買的罐裝汽油,朝游女身上與床鋪四周潑灑,隨即持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蔓延到母女全身,游女著火後喊叫並衝到一樓浴室沖水自救,但3歲女兒仍在床上哭喊,游女衝回3樓搶救女兒時,遭鄧女環抱、拉手攔阻。
消防人員到場灌救,撲滅火勢時整層樓被燒個精光,3歲女童葬身火場,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建築物、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鄧女。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鄧女坦承犯行,但她主張曾在LINE傳訊「我要把妳家炸了」僅是開玩笑,沒有恐嚇意圖,也不曾在女童抱枕灑汽油,認為無涉家庭暴力恐嚇安全罪。鄧女也說,游女返回房間要救女兒時,她沒有環抱游女阻擋。
一審認為鄧女潑油縱火除造成公共危險,也剝奪無辜的3歲女童生命,讓女童成為感情爭執的犧牲品,游女也因嚴重燒燙傷,恐無法再從事廚師一職,生計受影響,甚至燒毀的房屋也有還款壓力。鄧女生於隔代教養家庭,有偏差行為,造成衝動型人格特質,鑑定評估若能長期接受心理輔導,並有乾媽持續的非正式支持系統,會讓矯正教化和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提高、再犯風險降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鄧女的律師希望法官能送調解,但2個月過去,被害家屬拒絕修復式司法提議。
高院今行準備程序,告訴代理人表示,鄧女沒有賠償能力,被害家屬希望透過法院判決來處理,鄧女造成被害家屬重大傷害,他們不願意原諒,因此不願和解。
法官定4月8日再行準備程序,鄧女的律師突然表示,上訴是希望能否和被害家屬和解,並不爭執犯罪事實,今日既然確定對方沒有和解意願,是否還有上訴實益?將和鄧女討論是否撤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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