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工男開拼裝車倒車輾死婦被判刑 繳18萬元免關
南投一名古姓男子駕駛拼裝四輪車,行經竹山下坪里產業道路,倒車時未察覺後方有機車,騎車的鄭姓婦人被撞倒後遭輾斃,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古男;南投地院認為,古男向警方自首承認肇事可減刑,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古男從事粗工,去年7月駕駛未掛牌的拼裝四輪車,行經竹山下坪里產業道路,見前方有車輛欲會車,他往後倒車,倒車時未注意後方有機車,騎車的鄭婦閃避不及,連人帶車被撞倒,並遭古男車輛左後車輪碾壓,送醫不治。
而因事發當下,天候狀況良好,接近中午且是大晴天,不僅自然光線充足,道路無缺陷也無障礙物,視距良好,沒有不能注意的狀況,但古男卻疏未注意,貿然倒車,與機車發生碰撞更輾斃騎士,南投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對古男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古男倒車時有疏失,造成鄭女死亡及其家屬心靈受創,且未能與家屬達成調解;但古男在警方到場時,當場自首肇事,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因此判處古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天1000元,折合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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