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愛上兒子老師 南部名醫嗆小王「是男人就面對」
南部某吳姓名醫和妻子結婚20多年,2021年9月間,吳男發現妻子偷偷和兒子的劉姓高中老師調情,他私下錄音蒐證後反擊提告,向妻子、劉男求償100萬元,法官認定妻子出軌,判賠5萬元,劉男則過請求權時效,不須賠償。
判決指出,吳男與妻子婚後育有3子,夫妻為了栽培小孩,把孩子送去加拿大念書,吳男在南部經營診所,妻子則飛到加拿大陪伴孩子長大。
2021年9月,吳男發現妻子與兒子在加拿大的劉姓高中數學老師過從甚密,兩人還開視訊調情,期間長達半年,每次妻子都趁半夜講電話,一次都長達2小時,他趁半夜錄音蒐證,決定對劉男、妻子反擊。
吳男先寫電子郵件怒嗆劉男,「劉老師你躲避我不是辦法,打電話給我。我們來談一談是男人總該面對」、「您不是很喜歡看我老婆穿性感睡衣?要不要我傳幾張裸照給你?」「我1個月前就知道這件事了,忍了1個月,那你就知道這1個月來我收集多少資料」。
因劉男都未正面回應,吳男便寄信給劉男任職的加拿大學校投訴,要該校校長訪查劉男是否有跟他妻子調情,並將兩人調情的證據彙整後,向劉男、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吳妻辯稱,2021年1月間曾發現老公與診所員工有婚外情,她因此大受打擊,劉男只是給予他鼓勵,兩人關係僅止於學生家長與教師、朋友間,從未私下見面。劉男則辯稱錄音檔裡的聲音不是他,從來沒有以電話調情。
但法官發現,吳妻和劉男視訊時的對話,吳妻不但穿著穿著睡衣,兩人還一起討論外出旅行、一起洗澡等事,用語與一般熱戀交往中男女無異,認定兩人交往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
不過,吳男2021年7月已掌握關鍵錄音,卻在2023年8月才提出訴訟,已逾2年追溯時效,對劉男的請求權已過時效,無法要求他賠償,因此僅判吳妻要賠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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