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涉賄5250萬 應曉薇辯行使議員職權「戰士就該戰死沙場」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在京華城案中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索賄5250萬元,匯入可掌控的5個協會,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罪起訴,移審後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提解她開庭,應女否認犯罪,稱身為民代她從頭到尾都做正確的事,稱「戰士就該戰死沙場」。
應曉薇說,身為市議員她只做正確的事,沒做錯任何一件事,沈慶京給的每一筆錢都是正當的,還要再次感謝「沈主席」。
應曉薇說,她沒有掌握檢方指控的協會,只要是有人需要幫忙她都義不容辭,例如,綜合格鬥協會、城市發展協會是非營利組織,協會登記的地址與她有關,是因她18歲入演藝圈購買台北市民生東路的房產,於是將房子登記給協會使用。
應說,她和沈慶京都是堪輿師余雪鴻的門生,因余的介紹去沈的「沈春池文教基金會」擔任理事長,余請企業家捐獻做善事,且是李小龍迷,余認為格鬥是台灣的希望,沈才會捐款給格鬥協會。
應曉薇說,她是單親媽媽,2個女兒在倫敦念書,檢察官的論述指控她盜用賄款支付女兒的學費,希望法官准她解釋「我沒有收賄付女兒學費」並記明筆錄。
應曉薇表示,京華城土地的「西北角」才是真正的弊案,牽涉私地主和建商的利益,起訴書指她對公務員施壓甚至叫公務員罰站、最後還變成帶沈慶京參加協調會,這些指控全不是事實。
公訴檢察官陳思荔說,應曉薇與沈慶京、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裡應外合,沈給付應女賄賂與應女的行為有相對性「做小事給小錢,做大事給大錢」;檢察官廖彥鈞說,應曉薇收賄洗錢的5個協會沒有實際運作、沒有從事公益活動,將庭呈具體證據。
應曉薇2024年12月26日移審後,2度獲15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抗告成功法官重裁,又羈押禁見迄今。
檢方起訴,沈慶京企圖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2017年至2019年行賄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應曉薇於是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市府公務員,沈交付應曉薇600萬元、交付吳順民185萬元賄賂。
應曉薇、吳順民2020年、2021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案送入都委會,見申請都更容積獎勵適法性有問題時,陸續拜託前副市長彭振聲放水,除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發言,也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進度,或以電話責問公務員、責罵都委會公務員,沈慶京於是再交付應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順民123萬5484元。
此外,沈慶京2022年1月至10月為加速市府核發建造執照,應曉薇、吳順民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沈再交付應曉薇150萬元、交付吳順民55萬元賄賂,總計應曉薇收賄5250萬元,吳順民收賄363萬5484元。
檢方查知,應曉薇獲5250萬元賄款後,利用可掌握的華夏協會等5協會銀行帳戶作為人頭帳戶,收取賄款並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指示助理臨櫃提領現金交給男友兼辦公室主任王尊侃,涉犯洗錢罪。
檢方起訴時,對應曉薇收賄罪求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 萬元,褫奪公權10年,就她犯洗錢罪求刑3年6 月,求併科罰金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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