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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攤商用BT下載「幼女視頻」...警抓到用兒少法送辦
台中市陳姓攤商在前年間於住處使用Bitcomet軟體(俗稱BT)下載「極品幼女視頻」、「劉老師系列」等含有兒少性影像的電磁紀錄,因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警方利用程式蒐證後,前往抓人,二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5月、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公益捐5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39歲)是夜市攤商,涉在前年7月間,在西屯區住處以桌上型電腦,使用軟體「Bitcomet」,從不詳來源下載「極品幼女視頻」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檔案,儲存在電腦內供己觀看完畢後刪除。
第六警分局透過ICACCops程式蒐證後發現犯行,同年8月間持搜索票抓人,在陳男住處查獲桌上型電腦、硬碟等證據,還在電腦E槽內發現名為「劉老師系列」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電磁紀錄,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送辦。
陳男在檢方偵訊時辯稱,不知道BT軟體會上傳檔案,只是將檔案下載下來而已。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沒有前科,且偵審期間都坦認犯行,應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支付公益捐5萬元。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針對緩刑部分撤銷,改判緩刑2年、支付公益捐5萬元,緩刑期間需付保護管束,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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