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LINE女友成詐欺犯 法官白話文論述愛情使人盲目判無罪
金姓男子與LINE上女子頭像互稱老公、老婆,對方還因他有女性友人吃醋,稱回台灣就要結婚;雖然從未見面,金仍提供帳號,依指示領錢購買點數,變成詐欺共犯,台南地院法官以白話文論述「愛情」使人盲目,採信金因信賴女友而涉案,判決無罪。可上訴。
本案法官特別在判決書論述「愛情」,指出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值得被疼愛關心,也都需要心靈上的慰藉;帶著寂寞心靈過日子的人,常會渴望愛情之神降臨在自己身上。「寂寞芳心俱樂部」的成員,不會只有女性。
法官寫下,愛情使人愉悅,也使人盲目,使人勇於冒險,甚至願意選擇不利於自己的人生道路;新聞小說戲劇常見為了愛人犧牲自己的幸福、自由甚至生命的故事,這是人類社會中總是存在的現象和課題。
因此有些沈浸在愛情,或者愛情的憧憬的人,不可能全然理性,如果以「可以全然理性思考者」的標準去要求他們,或檢視他們行為的合理性,否則即違反人性;除了極權國家,適用法律不應該違反人性。
判決書指出,依據檢察官起訴事實,金姓男子涉嫌與Line暱稱「Melon萱」、「006玉山專員」以及詐騙集團其他成員共謀行騙,金提供帳號,讓詐騙成員去年1月底欺騙林姓男子匯款1萬元到金的帳號,金再依據指示購買APPLE點數序號。
根據金姓男子理解能力及社會生活經驗,可知依照他人指示從自己帳戶提領來路不明款項,非常可能提領到詐騙贓款,並且製造金流斷點,以掩飾或隱匿騙得款項的來源和去向,金仍全程配合「Melon萱」,涉犯詐欺罪、洗錢罪。
法院審理時,金否認犯罪,表示雖然只有見過「Melon萱」的照片,沒有見過面,但心裡是把她當做交往的對象;金聲稱和她對方Line上面互動兩、三年,「Melon萱」才請金把她表妹轉帳來的款項購買APPLE點數。
金指出,「Melon萱」已經第五或第六次叫他買點數,金額都是1萬元;過往都沒有人提告,因此他完全沒有懷疑或擔心被利用;由於手機曾經損壞,過往互動的Line內容已經不見,僅餘部分Line的截圖內容可提供。
法官指出,依據金姓男子提供的對話紀錄,他與「Melon萱」相互以「親愛的」、「寶寶」、「老公」、「老婆」稱呼對方,「Melon萱」還曾轉帳1000元給金,要求金「買點肉吃吃,吃胖點」。
「Melon萱」曾經質問金姓男子手機內存有幾位女性朋友連絡資料?要求「實話給我說」,金截圖通訊軟體好友名單傳送,並說「等你回來手機讓妳看」;「Melon萱」則回「不要加任何女人」、「我準備回去給你結婚」、「你是我的結婚對象」。
金姓男子詢問「我們都還沒見怎麼結婚」?「Melon萱」回答「閃婚不好嗎?」、「難道你看不上我」;之後持續噓寒問暖、表達思念的Line訊息以及親吻貼圖互動;「Melon萱」去年2月6日還稱「我準備回去」、「我這幾天回去」。
法官認為,從Line的對話內容,可知在金的心中,「Melon萱」是個會因為他與其他女生聯絡而吃醋,且將可能與他結婚共同生活的「交往對象」;在互動時期,金高度可能身陷愛情的憧憬,且金不只一次為「Melon萱」代購點數依據訊息截圖也屬實。
至於金姓男子無法提出與「Melon萱」互動二、三年的LINE截圖,法院的立場應該是「金的上述辯解無法確認,但也不能排除可能性,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被告說謊」,否則即不是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希望的刑事審判。
法官表示,檢察官主張的「未曾見面卻相信可能結婚」、「被告與Melon萱並無合理的信賴基礎」等情形,在經驗上都是可能存在的情形。然而如果把所有的「可能」都導向對金不利的結論,就不是無罪推定,而是有罪推定。
法官審酌,金姓男子可能身陷愛情的憧憬以及本案並非他第一次為代購點數,辯解可能是真實的;根據無罪推定及罪疑唯輕原則,應該判決金無罪,以避免無辜的人被法院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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