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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足月男嬰遺棄紙箱致死 嘉檢聲押生母遭駁考慮抗告
1名男嬰昨天陳屍嘉義縣布袋鎮某廢棄民宅前紙箱,警方找到母親,依遺棄致死罪嫌法辦,嘉義地檢署晚間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考量無羈押必要性駁回聲請,檢方說,待收到裁定書決定是否提抗告。
法院說,男嬰生母坦承犯行,考量其經濟條件甚差,無法具保,遭檢察官聲押,確實難以達到逃亡經濟能力。而她尚需要扶養幼女及父母,感情上確實有強烈羈絆,雖涉犯重罪,應無逃亡疑慮。
法院指出,男嬰生母棄置嬰兒,知悉死亡後,為其清洗,甚至放到乾淨的紙箱內,大致符合她所要表達送行心意,難以認為是湮滅證據。最後考量刑事訴訟法意旨,被告生產後未滿2月,如無必要則不得羈押,因此,駁回檢察官聲請羈押。
但檢方表示,男嬰生母涉及遺棄致死等罪嫌,認為有高度逃亡可能性,以及有湮滅證據事實,才向法院聲請羈押。男嬰預計9日解剖,釐清確切死因。
布袋警分局說,有名布袋鎮民昨天上午徒步到住家後方準備騎乘機車上班,在廢棄民宅前看見1個半掩蓋的洗衣精紙箱,上前查看驚見紙箱內有1名赤裸男嬰,立即通報警消,因男嬰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昨天下午相驗,男嬰赤裸,無任何掩蓋衣物,初步檢視無外傷,身上有屍斑,臍帶未切除,加上附近住戶並無聽到啼哭聲,懷疑男嬰是死亡後被棄置現場。
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無發現可疑人車,逐戶訪查,昨天下午找到有地緣關係男嬰生母。男嬰生母已婚,育有1名學齡前小孩,丈夫長期在外,男嬰生母隱瞞家人懷孕事實,無產檢紀錄,在家中產下男嬰後,不知如何處理,抱男嬰至廢棄民宅內,後來她曾前往察看,發現男嬰已無氣息,趁黑夜把男嬰放紙箱移置廢棄民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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