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在妻機車偷裝GPS、刺破輪胎 惡男狡辯不認遭判刑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去年6月間在黃姓妻子機車偷裝GPS追蹤器,並刺破機車前輪胎、剪斷安全帽綁帶;黃女隔天發現機車輪胎有異,牽到機車行檢查赫然發現被裝設GPS定位。黃女報警後發現是曾男所為,但曾男始終否認犯行,桃園地院依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曾男去年6月時與黃姓妻子正在進行離婚訴訟,同月12日深夜11時53分許,曾男前往桃園市平鎮區將黃女停放於家門口的機車遷至一旁後,在機車上裝置GPS追蹤器,利用定位功能追蹤黃女的行車軌跡及行蹤,竊錄黃女的活動,又刺破機車前輪胎數個洞並剪斷機車上的安全帽綁帶繩索。
黃女隔天出門準備騎車時察覺有異,將車牽到機車行委託檢查,發現遭不明人士裝設GPS定位追蹤器,而輪胎及安全帽也毀損,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曾男行蹤可疑,通知他到案說明;曾男起初矢口否認,辯稱案發當時在家中睡覺,監視器畫面中的人不是他,但警方確認身形、髮型及黃女指證即為曾男。
檢方認為,曾男與黃女於案發當時正進行離婚訴訟,且為桃園地院核發保護令有效期間內,曾男與黃女間有感情及經濟上糾紛,曾男屢次對黃女施以身體及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其情緒管理及控制能力均不佳,客觀上認為曾男是最有動機欲掌握黃女行蹤及對其報復洩憤的人,依違反家暴妨害秘密等案件起訴。
桃園地院審酌,曾男與黃女於案發時間為夫妻,且為雙方離婚訴訟及保護令期間,其為求掌握妻子行蹤及報復洩憤,竟在騎乘機車上裝設GPS定位追蹤器,無故竊錄對方非公開活動侵害隱私,並毀損機車輪胎及安全帽綁帶繩索;曾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