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沒證照在網路平台當股市老師 收會員半年進帳357萬元
李姓男子沒有證券投資顧問證照,卻在網路平台開辦「課程」,發表股市預測及分析文章,招募會員,扣除平台分潤兩成,半年共獲取報酬357萬9433元。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判刑6個月,併科罰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明知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不得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仍自2021年10月間起至2022年4月間,在網路PPA平台開設取名有「當沖世界」字眼的專案課程。
李男每天發表盤前股市預測及股市分析文章,提供特定股票漲跌預測、買賣時點、價位等分析意見,或推薦介紹建議給訂閱課程的會員,並向會員收取每月999元或1599元費用,其中1599元方案會員,可加入通訊軟體LINE群組,向李男詢問關於股票投資意見。
開設平台的公司扣除會員訂閱費2成作為平台分潤費用,剩餘8成款項匯款至李男的銀行帳戶,統計李男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約半年,共獲取報酬357萬9433元。
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後,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起訴李男。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且有證人即課程會員多人證述、李男相關臉書擷圖、網路平台頁面,以及李男刊登課程文章、收入明細及訂閱用戶基本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等事證,認定李男自白與事實相符,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
法官指出,李男無合法證照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規避主管機關監理,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危害非輕微,不法所得更高達357萬多元,犯罪情狀不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
法官考量坦承犯行,已繳交國庫16萬元犯罪所得,兼衡犯罪手段、危害、素行及自述患有雙向情緒障礙症等情狀,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罰金易服勞役以3000元折算1日。尚未扣案犯罪所得近342萬元沒收。
李男的辯護人請求宣告緩刑,但因李男在判決前5年內,曾因公共危險案件判刑4月確定,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未符要件,無從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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