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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酒店因陳宗彥聲名大噪 改名營運又有人攜辣椒槍鬧事
台南市中西區「天上人間」酒店因陳宗彥案而聲名大噪,前年已改名「LV」重新上路營運;洪姓男子日前攜帶具有殺傷力的辣椒槍在酒店前亮槍鬧事,造成現場民眾恐懼,警方到場將他逮捕,移送台南地院簡易庭,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爆接受招待,捲入性醜聞而請辭,去年8月更遭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罪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他涉足的酒店為「天上人間」;該間酒店在聲名大噪,股東改組後,斥資重新裝潢,2023年2月已改名「LV」再次上路營運。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今年2月22日清晨5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LV酒店前公然亮出具有殺傷力的辣椒槍(含辣椒子彈4枚),導致民眾心生恐懼報警;洪辯稱,辣椒槍是為防身之用,出示目的只是要發洩情緒,警方將洪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南地院簡易庭。
法院指出,辣椒槍倘對他人發射,子彈可造成人體不適反應,對他人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屬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具有殺傷力器械;洪公然持辣椒槍至LV酒店,並在公開場所將外觀與真槍無異辣椒槍示人,當會引起他人恐慌、畏佈。
法院審酌,洪姓男子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判處6000元罰鍰,辣椒槍1把與辣椒子彈4枚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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