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姊妹虐童案 全律會籲維護國民法官審判空間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今天開庭。全國律師聯合會表示,各界應維護國民法官的審判空間,勿污名化依法執行職務的律師。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2女涉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北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開庭。
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晚間發布聲明指出,近來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呼籲社會大眾,對於依國民法官法審判的案件,應維護國民法官充分的審判空間,避免輿論或情緒性言論對審判過程造成不當干擾。
聲明表示,律師在審判中,尤其是國民法官案件,除擔任被告辯護人外,也擔任被害人及其家屬代理人;律師擔任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僅是立場有異,但均是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賦予的法定職責與專業倫理執行職務,並協助當事人依法行使權利。
全律會表示,律師職責的實踐,是保障程序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社會各界應給予尊重與理解,而非以偏頗觀點加以質疑或污名化。
全律會指出,理解社會對「剴剴」案的強烈情緒與正義期待,但司法審判應建立於證據建構與法律審酌,非單純宣洩情緒,社會各界唯有維護冷靜、理性的環境,讓律師依法執業,給予國民法官依法審判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空間,才能完成國民法官制度的使命,深化社會整體的法治教育與法治信念。
全律會指出,將持續關注「剴剴」案的進展,致力推動社會對司法制度的理解與支持,並共同守護司法獨立與正當程序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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