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宴客核銷不實要被辦幾次?羅東鎮公所人員嘆:身心折磨
宜蘭羅東鎮公所2022年3月間舉辦志工歲末聯歡請客案,鎮長吳秋齡及相關人員前後被依送酒涉賄選、當選無效、公務員登載不實及今天以涉貪案送辦,起因於1萬8000千元餐宴不實核銷,牽扯出這麼多條罪偵辦,讓鎮公所人員感嘆,對相關業務人員是身心折磨。
今天檢調並未搜索,鎮長吳秋齡及主秘蔡宜潔等8人日前接獲通知書,今上午前往調查站說明,晚間5人列被告送地檢署複訊請回。公所員工發現長官及部分主管沒來「上班」,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直到新聞揭露後,大家才驚訝「原來紅酒案結束,現在要追查桌數被挪用的事..」!
據了解,鎮公所2022年3月20日辦理「111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原本預計席開71桌,後來只開了55桌,部分向餐廳寄桌;同月30日,鎮公所第二次宴請非屬志工團體的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中小學校長,開了4桌,每桌4500元,餐費共1萬8000元,餐後送每人一瓶紅酒。
宴客後,鎮長吳秋齡遭檢舉宴客送酒賄選,但當時法院審理認為,吳舉辦餐會贈酒無對價關係,與選舉行賄罪無關,一審無罪,去年3月二審仍無罪;另外,檢方對吳秋齡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2月底高院二審也判她勝訴,當選有效。
至於當時的民政課朱姓課長、邱姓女課員為求宴客順利驗收和核銷,涉嫌公文虛偽記載59桌全都是3月20日的志工團體宴客,被依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1年2月,緩刑2年,易科罰金。
國民黨籍的吳秋齡鎮長遭人檢舉賄選、檢方提當選無效、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她都能全身而退,但去年10月監察院糾正她與主秘蔡宜潔等人指示相關人員辦第二次宴請,對象是非志工團體,疑似涉及詐取財物之刑事犯罪,要求檢調究明,今天吳秋齡等人被依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送辦。
鎮公所人員感嘆,第二次1萬8000元的宴客餐費因為便宜行事,致核銷不實,相關人員已經被判刑,也易科罰金,3年前的事今天又重啟調查,是用放大鏡在看待這件事嗎?真的讓人覺得身心折磨,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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