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宴客案疑涉貪重啟調查 羅東鎮長吳秋齡等5人訊後全部請回
宜蘭羅東鎮長吳秋齡及鎮公所人員等8人今天遭調查站約談,案情與鎮公所辦理2022年志工歲末聯歡宴客涉核銷不實有關,監察院去年10月糾正公所,指鎮長、主秘等人疑涉貪汙治罪條例的詐取財物罪,檢調今展開調查偵辦。晚間5人列被告移送地檢署複訊,全部無保請回。
檢調針對宴客案重啟調查,今天約談9人到調查站說明釐清,上午1人出國、8人到案,下午及晚間陸續移送5名被告到地檢署複訊,包括羅東鎮長吳秋齡、主任秘書蔡宜潔、時任民政課長朱昭安、民政課佐理員邱秀紅、時任主計室課員林義禮。
吳秋齡晚間約9時11分步入地檢署複訊,滿臉倦容,仍不斷對媒體說「辛苦了!」遭約談一天,她說「是累啦!」「把案情說明清楚就好」。
鎮公所2022年3月20日舉辦「111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當天預計席開71桌,後來只開了55桌,剩下的向餐廳寄桌;同月30日,鎮公所宴請非屬志工團體的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中小學校長,開了4桌,每桌4500元,共1萬8000元,餐後送每人一瓶980元的紅酒。
當年是鎮長選舉年,宴客後吳秋齡被檢舉送酒賄選,法院審理認為,吳秋齡舉辦餐會及贈酒無對價關係,與選舉行賄無關,一審無罪,去年3月二審仍判她無罪;朱課長及邱姓承辦人為求宴客順利驗收和核銷,涉嫌在驗收公文書虛偽記載59桌都是3月20日宴客,金額共26萬5500元,被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判處1年2月,緩刑兩年,易科罰金。
但去年10月監察院糾正指出,羅東鎮公所辦理111年度志工團體歲末聯歡,第2次餐敘,鎮長避開承辦課長,直接指示主秘辦理,主秘再交業務單位人員執行,明知其受邀人員資格有疑義,仍指示所屬辦理;鎮長、主任秘書等人疑似涉及詐取財物之刑事犯罪,今天檢調重啟「請客案外案」調查,訊後全部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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