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蹤騷擾女同事判拘役又再犯!監視影片成鐵證 嘉檢起訴
嘉義林姓男子對前女同事有好感,因涉嫌多次跟騷遭判拘役確定,警也以書面告誡,但林男不知悔改,多次藉故在女子工作場所逗留,讓女子心生畏懼,無法安心工作而報警。警方據報再將林男依法送辦,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跟騷法起訴。
起訴書表示,年約33歲林男與因工作結識女同事,2023年6月涉嫌實施跟蹤騷擾行為遭起訴,去年3月間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天確定,嘉義縣朴子分局也對林男發出書面告誡,不得再對被害人女子跟蹤騷擾。
但林男遭判處拘役確定後仍不知悔改,去年5月至去年7月間分別前往女子住處附近徘徊,還多次前往女子工作的加油站,以加油、洗車或與其他前同事商討私事為由,在加油站逗留數10分鐘後才離開。
因林男涉嫌跟擾行為讓女子心生畏怖、無法放鬆心情出入居所,工作時處於緊張害怕狀態,影響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因此報警偵辦。
林男坦承於女方住處、上班地方徘徊,但否認有跟騷罪嫌,辯稱與女子曾是同事,見女子走路上下班,騎車前往確認她是否住在附近,而去加油站是找前同事談事情、洗車。
檢方認為,林男若真要與前同事商討私事或是洗車,在不接近被害人情況下,仍有其他途徑可採用,但林男刻意選擇被害人工作地點及上班時間,又有監視影片等可佐證,對被害人實施跟蹤騷擾的目的十分明顯,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