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美商建高控股未登記申報招攬投資房地產基金19年 創辦人緩起訴
美商建高控股專營房地產投資,2004至2023年間未辦理分公司登記、未經許可募集有價證券,涉收受投資款6249萬餘美元、新台幣2716萬餘元新台幣。台北地檢署去年搜索約談創辦人陳銘達及董事總經理周子廸,訊後交保。今全案偵結給予緩起訴處分,分別支付公庫150萬、100萬元。
緩起訴指出,美商建高控股在2024年1月2日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核准登記,但於2004至2023年間處於未登記、申報狀態,不得用外國公司名義營業、非法募集有價證券,向不特定人招攬美國建高所發行的「美國環太平洋房地產基金」且有多項投資專案,以「股東權益」或「免除債券」的有價證券,向投資人募集資金,再將募得投資款用於購置美國各地區的不動產,經整修後收租或賣出。
美國建高公司提出的環太平洋房地產基金第16號為例,「股東權益」每1單價格為10萬美元,投資人至少需認購50萬美元,認購後可成為環太平洋房地產基金1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清算後案持股比例分配盈餘。
「免除債權」則是投資期間5年,最小投資單位為30萬美元,年息11%,每年可實領現金利息5%,6月、12月個配息2.5%,其餘6%每半年以複利計算至到期為止。
檢方統計,陳、周於2004至2023年的19年期間,在台收受投資款6249萬9529美元、新台幣2716萬5000元,2人到案後坦承犯行,違反公司法「非法以外國公司名義營業罪」及證券交易法「未經許可募集有價證券罪」檢方考量2人認罪態度良好,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陳支付公庫150萬元、周支付100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