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EX創辦人幫詐團洗錢4億 緩起訴確定「網站要放反詐影片」
台中地檢署偵辦王牌交易所使用虛幣平台「阿福錢包」配合詐騙集團取款,又追出XREX鏈科公司創辦人蕭匯宗、黃耀文,竟幫該詐團成員將1270萬顆泰達幣換鏈,涉洗錢4.1億元,上月底偵結予以2人緩起訴,經職權再議,台中高分檢駁回確定。
中檢認定蕭、黃犯洗錢罪嫌,但考量2人認罪坦承、無前科,且XREX曾協力針對阿福錢包案詐團30顆比特幣司法查扣,2人向來也和司法機關合作,致力於虛擬幣防詐,一時失慮已坦承犯行,犯罪情節尚屬單純,予以緩起訴。
檢方緩起訴同時也提出附帶條件,命蕭匯宗、黃耀文各應支付公庫500萬元、300萬元,並應製作2則5分鐘以上的反詐騙、反洗錢宣導影片在XREX上發布,還要提供提供虛擬貨幣介紹課程各40小時予執法機關或執法教育機關,該緩起訴再議後,已由台中高分檢駁回確定,2人6個月內應履行條件。
全案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富鈞偵辦,先是查獲ACE王牌交易所創設「阿福錢包」APP涉詐、洗錢3億多元,去年3月偵結起訴。
未料偵辦過程,檢方發現有人替詐團的許姓幹部洗錢,從幣流追查認定XREX創辦人涉有重嫌,蕭、黃考量許姓幹部是國內場外交易、跨境兌換的「大戶」,若配合提供虛擬貨幣換鏈服務,可取得許信任、認同,並讓XREX交易所獲得潛在商機,就在未確認資金來源下,且可能知道是犯罪所得。
蕭、黃2023年1月幫許把阿福錢包總水庫,位於波場鏈(TRC20)上1270萬顆顆泰達幣(USDT)詐款,轉換到以太鏈(ERC20)再匯到許指定錢包,洗錢高達4.1億元。
檢方去年8月搜索蕭匯宗時,又驚覺他電腦內竟有64筆警政署165反詐騙系統被害人的個資,才又查到蕭、黃與XREX旗下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還有陳的刑事局謝姓警官男友有共同LINE群組,謝員為幫XREX1名疑遭詐用戶查案,才由他違法下載個資外洩。
檢方為釐清個資外洩案,去年12月同步傳蕭、黃,還有謝員及陳梅慧4人到庭,未料庭訊結束後,陳梅慧搭UBER北返卻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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